从“无米之炊”到“价值跃升”
从“无米之炊”到“价值跃升”
从“无米之炊”到“价值跃升”十年积案,一朝执结!近日,两起长达十余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,在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法院的交叉(jiāochā)执行下顺利执结,最终申请执行人胡某、宋某(sòngmǒu)一次性拿到了170余万元的“真(zhēn)金白银”,化解了积存多年的不良债权。被执行人也卸下了多年背负的历史包袱(bāofú),实现了双赢(yíng)多赢共赢的目标。
被执行人(bèizhíxíngrén)伊春某人造板有限公司自2003年建厂以来(yǐlái),一直经营人造板贴面板(miànbǎn)等业务,申请执行人胡某、宋某向该公司提供生产材料(cáiliào)。面对伊春市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,该公司没有寻找转型出路,依旧延续老发展路子,导致经营日渐困难,直至停产,申请执行人材料款也迟迟(chíchí)未偿还。
胡某、宋某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,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,但由于被执行人已停产近十年,厂房空置且土地登记信息不全、设备长久停工电机(diànjī)丢失(diūshī)、股东主体涉政企(zhèngqǐ)分离变更,原执行法院查封厂房后财产处置(chǔzhì)四处碰壁,导致案件十余年(shíyúnián)久未(wèi)执行到位,申请执行人权益迟迟不能兑现,迟延履行金也越来越多,于是上级法院依法将案件指令由金林区人民法院执行。
立案执行后法官了解到(dào),被执行人设备闲置十余年(shíyúnián),因无法断定设备品牌及出厂日期,评估公司无法进行评估,设备处置成为了难题。
经(jīng)与行业内专业人士多方咨询,法官最终从一位专业评估师(pínggūshī)处了解到吉林省质量技术评鉴中心具备机械设备(jīxièshèbèi)产品质量鉴定资格,经过(jīngguò)该中心鉴定后,评估公司可以(kěyǐ)进一步评估,确定价格。最终经鉴定和评估,确定设备处置参考价50余万元,但距离案件总标的额还差120余万元。
为避免设备受众有限导致流拍或贬值,加剧企业损失(sǔnshī),影响申请执行(zhíxíng)人权益兑现,该院采取“专业鉴定﹢引导拍卖﹢全程监督”模式(móshì),实现了执行资产“价值唤醒”。
该院鼓励被执行人(rén)自行寻找买家(mǎijiā),提高拍卖效率(xiàolǜ);开通申请执行人和(hé)其他债权人参与拍卖过程渠道;联动第三方评估鉴定机构、行业协会形成合力,发动辖区企业积极参与竞拍,有效激活辖区企业参与热情。
功夫不负有心人,设备最终(zuìzhōng)以170万元(wànyuán)价格成功拍卖,溢价100余万元,实现了资产高效处置与营商环境优化(yōuhuà)双赢,案件至此全部执行完毕。
下一步,金林区(línqū)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(jiānchí)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“一要(yīyào)二统三抓实”工作目标,进一步推进交叉执行工作法治化、规范化、常态化运行,朝着“切实解决执行难”、实现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(fāzhǎn)的目标不断迈进。

十年积案,一朝执结!近日,两起长达十余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,在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法院的交叉(jiāochā)执行下顺利执结,最终申请执行人胡某、宋某(sòngmǒu)一次性拿到了170余万元的“真(zhēn)金白银”,化解了积存多年的不良债权。被执行人也卸下了多年背负的历史包袱(bāofú),实现了双赢(yíng)多赢共赢的目标。

被执行人(bèizhíxíngrén)伊春某人造板有限公司自2003年建厂以来(yǐlái),一直经营人造板贴面板(miànbǎn)等业务,申请执行人胡某、宋某向该公司提供生产材料(cáiliào)。面对伊春市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,该公司没有寻找转型出路,依旧延续老发展路子,导致经营日渐困难,直至停产,申请执行人材料款也迟迟(chíchí)未偿还。
胡某、宋某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,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,但由于被执行人已停产近十年,厂房空置且土地登记信息不全、设备长久停工电机(diànjī)丢失(diūshī)、股东主体涉政企(zhèngqǐ)分离变更,原执行法院查封厂房后财产处置(chǔzhì)四处碰壁,导致案件十余年(shíyúnián)久未(wèi)执行到位,申请执行人权益迟迟不能兑现,迟延履行金也越来越多,于是上级法院依法将案件指令由金林区人民法院执行。
立案执行后法官了解到(dào),被执行人设备闲置十余年(shíyúnián),因无法断定设备品牌及出厂日期,评估公司无法进行评估,设备处置成为了难题。
经(jīng)与行业内专业人士多方咨询,法官最终从一位专业评估师(pínggūshī)处了解到吉林省质量技术评鉴中心具备机械设备(jīxièshèbèi)产品质量鉴定资格,经过(jīngguò)该中心鉴定后,评估公司可以(kěyǐ)进一步评估,确定价格。最终经鉴定和评估,确定设备处置参考价50余万元,但距离案件总标的额还差120余万元。
为避免设备受众有限导致流拍或贬值,加剧企业损失(sǔnshī),影响申请执行(zhíxíng)人权益兑现,该院采取“专业鉴定﹢引导拍卖﹢全程监督”模式(móshì),实现了执行资产“价值唤醒”。
该院鼓励被执行人(rén)自行寻找买家(mǎijiā),提高拍卖效率(xiàolǜ);开通申请执行人和(hé)其他债权人参与拍卖过程渠道;联动第三方评估鉴定机构、行业协会形成合力,发动辖区企业积极参与竞拍,有效激活辖区企业参与热情。
功夫不负有心人,设备最终(zuìzhōng)以170万元(wànyuán)价格成功拍卖,溢价100余万元,实现了资产高效处置与营商环境优化(yōuhuà)双赢,案件至此全部执行完毕。
下一步,金林区(línqū)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(jiānchí)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“一要(yīyào)二统三抓实”工作目标,进一步推进交叉执行工作法治化、规范化、常态化运行,朝着“切实解决执行难”、实现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(fāzhǎn)的目标不断迈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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